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刑事犯罪,妥善處理民營企業歷史上生產、融資、交易等活動中的不規范行為,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適時發布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典型案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部署和要求,深入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欠款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依法依規清零。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深挖、嚴查“保護傘”,凈化政治生態,優化發展環境,鏟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為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依法審慎對企業家采取強制措施和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合法財產和違法所得。建立辦理涉企業家案件綠色通道,加快辦案節奏。依法審判由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綁架、非法拘禁等“民轉刑”案件。深入開展涉黨政機關執行清積專項行動,破解執行難,保障民營企業勝訴權益。加強法律援助,為合法產權受侵害企業家提供法律幫助。
樹立正向激勵導向。引導企業家樹立質量第一、爭創一流意識,在評先評優活動中向優秀民營企業家傾斜,給予政治榮譽,鼓勵支持優秀民營企業家在符合條件的相關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兼職。建立涉企政策企業家參與和知情機制,全縣有關重要會議安排優秀民營企業家列席。堅持政商平等,建立公職人員涉企行為負面清單制度,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推出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廣泛宣傳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堅定企業家信心,穩定企業家預期,讓企業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